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六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會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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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六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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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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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20日(一)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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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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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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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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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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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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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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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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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劉佩玲、鄭佩儒、黃靖珺、范瑞珠、徐鈺惠、潘承瓏、張秋月、陳映璉、王嘉鈴、王敏好、陳美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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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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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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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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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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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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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議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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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勞工代表名單修正
第二案:會員新入會申請案
第三案:會員加班紀錄被撤銷案,提請理事會討論因應措施
第四案:勞基法修正因應案
臨時動議
n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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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報告
1.
第六屆第一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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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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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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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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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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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本會第六屆理事長、常務理事及監事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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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選出監事會召集人王嘉鈴
2. 推選出常務理事楊碧甘、劉佩玲、陳映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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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推選,尚未申請完畢理事長當選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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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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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討論本會接受捐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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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會員為自願捐款,本工會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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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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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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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事業單位臨時人員、業務助理及約僱人員欲入會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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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由各分區理事與上開人員,再行確認是否同意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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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受中區數名業務助理申請入會,本次將討論南區臨時人員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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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認本會105年12月收支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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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待下次會議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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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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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勞基法修法,提請理監事會討論本會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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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文宣向會員說明,一、休假日數增多;二、若沒休完可轉換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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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尚未與總署及人事室會談,尚未了解目前事業單位規劃,故未準備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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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行政院將於107年停止適用勞基法人員國民旅遊卡福利,提請理監事會討論因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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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與人事室協商,與人事室會聊聊,並詢問現在方案
2.佩玲、佩儒、敏好、映璉、靖珺、碧甘、鈺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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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與人事室會談流局,尚無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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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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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不主動協助會員辦理,可將陳高進先生資訊轉交會員逕行洽辦。
待陳高進先生傳送進一步說明後,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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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得到眷屬保險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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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幹部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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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張秋月擔任財務幹部、出納由范瑞珠續任,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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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理事長當選證書申請完畢始得申請更換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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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秘書處
案由: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勞工代表名單修正。
說明:因人事室來函告知委員會組成不符合單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故請本會修正勞工代表名單。
辦法:提請理監事會提名、討論勞工代表人選。
決議:署本部正取換潘承瓏、莊欣妙,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會員新入會申請案。
說明:審議南區業務組臨時人員申請入會,並追認中區業務組業務助理申請入會。
決議:同意追認中區六人,同意南區四人、高屏一人自三月起代扣會費。
第三案
提案人:鄭佩儒
案由:會員加班紀錄被撤銷案,提請理事會討論因應措施。
說明:台北業務組會員愍臻因補休逾期未休畢,該加班紀錄已被移除系統,並且人事室尚未回應此問題,故提請理事會討論因應措施。
決議:佩玲再詢問健泰及勞動局或勞動部。
第四案
提案人:陳映璉
案由:勞基法修正因應案。
說明:
2/15與張視察會談,配合一例一休有關休假及加班費相關規定
1.106年度適用勞基法之員工,依法令規定未休完的特休給予發給工資。
2.法令未明文規定, 未休完的部分是否保留至次年度。
俟討論會員意願方向後,再與署本部討論最後決議,以利日後為會員舉辦說明。
決議:
肆、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人:劉佩玲
案由:購置理事長公務手機及新辦門號。
說明:理事長佩玲因公務需求
決議:交由秋月搜尋適合手機及資費方案。
第二案
提案人: 劉佩玲
案由:購置理事長公務手機及新辦門號。
說明:理事長佩玲因公務需求
決議:交由秋月搜尋適合手機及資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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