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五次理監事會議議程
會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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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五次理監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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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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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6月24日(五)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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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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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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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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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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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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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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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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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劉佩玲、鄭佩儒、姜美媛、陳美蓮、黃靖珺、范瑞珠、鄭伊伶、王敏好、徐鈺惠、蘇美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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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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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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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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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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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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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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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議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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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會務秘書人事案
第二案:游雪芬辭職案
臨時動議
n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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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報告
1.
第五屆第十四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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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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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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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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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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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勞動教育規劃與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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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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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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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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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工作津貼調整爭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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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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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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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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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健康檢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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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署方詢問署裡具體辦法,持續追蹤,其餘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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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研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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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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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秘書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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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級工會推薦人選優先,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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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6月1 日起聘任北市產總推薦之會務人員陳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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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會提起修改工作規則27條,年終工作津貼調整至1.5個月案
105年3月29日,工會與署方人事室召開勞資協商會議,人事室戴紹章主任表示修改工作規則技術上並無問題,與勞動局核備即可,但修了以後行政院人事總處認不認,是一個大問題。他建議工會先去徵詢人事總處的意見,健保署和衛生福利部都認為應比照,若人事總處同意,這事沒理由不成。
105年4月8日,理事長與會務秘書陳俊酉拜訪李彥秀立委辦公室賴正浩主任,跟他說明事情緣由,希望他協助召開與人事總處的協調會。賴正浩主任表示同意工會主張,適用原法令跟可不可以比照其他行政機關臨時人員,是兩回事,他這兩周會與李彥秀委員報告此事,並會盡快邀請人事總處召開協調會。
5月2日由李彥秀委員主持,工會代表與行政院人事總處、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表召開協調會,決議是要求署方直接修改工作規則,相關主管機關的意見,就依照行政程序逐層批示,才能釐清問題核心。協調會後,工會積極追蹤署方修改工作規則進程,署方承辦人表示得待5月20日新署長上任後,才能有清楚態度。
討論紀錄:
楊碧甘:
i.
建議七、八月再次舉辦勞教,提醒大家要為了自己的權益更主動積極。
ii.
建議幹部可以多多聲援出席勞工團體,建立良好關係,以利本會往後行動串連動員。
3.
加班強制改為補休案,提起勞動檢查。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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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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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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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人事室公告:11月23日至12月31日間之加班時數,無論是否選擇支領加班費,一律以補休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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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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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發出公報,提醒同仁權益,並申明工會立場:「署方應該如實讓實際業務量呈現出來、爭取未來加班費預算提高,而非年復一年要基層員工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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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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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拜會人事室陳科長,陳科長表示會盡力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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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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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發函署方,希望署方公告重新審議,另行公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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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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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幾次來電,皆表示公文草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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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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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再發函署方,希望署方公告適法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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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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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來電洽談與工會面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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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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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常務理事與人事室張視察面談,工會要求署方尊重同仁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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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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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獲報人事室開始打電話給未補休會員,於是舉辦臨時座談會,針對台北地區會員當面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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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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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開始進行去年底加班未補休時數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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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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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人事室發出請辦單,提醒同仁加班補休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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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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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拜會主任秘書,主秘表示委由人事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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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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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與署方人事室勞資協商會議,人事室不願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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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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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向台北市勞動局送出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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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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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勞資爭議調解,決議:由資方回去詢問是否同意主席方案,補休沒休完,滿六個月即轉換成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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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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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勞資爭議調解,決議:調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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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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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政府勞動局送出檢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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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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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至北區業務組進行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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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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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勞動局至南區業務組進行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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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2月10日,署方人事室於發出之104AK06029號請辦單(內容略以:由於本(104)年度加班費已用罄,故104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間之加班時數,無論是否選擇支領加班費,一律以補休方式辦理。)。
12月14日工會向會員們發出公報後,分別於105年1月22日、及3月2日發文署方,建請署方依照勞動法令規定,公告適法之辦法。3月4日,人事室張再生視察表示願與本會商議相關處理辦法。
105年3月7日,本會常務理事及會務秘書,與人事室張視察於總署九樓進行商議。本會常務理事申明工會訴求,希望署方體諒基層員工之辛勞,為配合署方業務,犧牲休息時間付出勞務,本不該連法定的基本權益都被剝奪,並重申:加班時數支領加班費或改為補休之決定,應遵照個別同仁之意願。張視察表示願協助與署方再做溝通,將會給予工會正式答覆。
3月14日,署方正式回函,表示已徵詢個別意見,宣稱該等人員均接受事後補休,並發出105AK05219號請辦單,提醒同仁於半年內盡快補休。工會認為並無解決事情誠意,故經第5屆第13次理監事會決議,於3月20日向台北市勞動局提起勞資爭議調解。
5月5日、5月18日兩次調解,主席皆表示勞方於法有據,建議署方從善為流,但署方對於同仁們合計不足兩萬元的加班費金額,仍不願拿定態度解決,最後導致調解不成立。
工會遂於5月23日分別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台南市政府送出檢舉文件。
6月6日、6月14日,桃園與台南市政府勞動局分別派員至北區業務組、南區業務組進行勞動檢查,並通知楊碧甘理事長全程陪同,確保檢查程序,也給當區同仁加油打氣。
討論紀錄:
i.
桃園勞工局已經寄信要求署方答覆勞檢疑義。
ii.
台北市勞檢時推約僱的人事室主任出來擋。
4.
105年度南投埔里勞動教育案,圓滿落幕。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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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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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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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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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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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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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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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居渡假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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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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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教點心(鳳梨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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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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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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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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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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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四季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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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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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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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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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泰*4個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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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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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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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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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真滿意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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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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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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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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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居渡假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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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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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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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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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台北-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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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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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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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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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泰,台北-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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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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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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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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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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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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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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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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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泰,台中-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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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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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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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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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師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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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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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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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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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香腸、南瓜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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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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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包、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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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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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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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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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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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台、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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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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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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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上半年度勞動教育5月20、21日於埔里舉辦,邀請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祕書黃健泰,講授勞動條件與勞資關係。報名人數75人,實際參與人數74人(監事會召集人王敏好因故缺席),開支如下:
討論記錄:
i.
之後活動用餐可以發桌牌,活絡不同區之會員感情。
ii.
明確公告上下車地點,以免發生爭議。
參、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由:會務秘書人事,提起理事會追認案。
說明:
1.
本會會務秘書陳俊酉,由於職涯考量,於105年5月31日離職,6月份持續進行交接。
2.
依本會章程,會務人員之任用,為理事會職權。因急需人力,先行授權理事長採各種關係徵才,再送案至理事會追認。
3.
105年5月30日,經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推薦陳梁政先生一名,台灣大學大氣系在學中,曾任台灣大學工會秘書。詳細履歷見附件一。
辦法:提請理事會審核追認。
決議:
一、
考量六月份進行交接,照常發給俊酉六月份薪資。
二、
梁政已於6月份到職,同意新任會務秘書任命案。
第二案
提案人:游雪芬
案由:游雪芬理事辭職案。
說明:理事游雪芬由於事務繁忙,漸無法負荷工會會務,於105年6月3日,提出辭呈。詳見附件二。
辦法:
一、 由候補理事周臻莉遞補理事空缺。
二、 重新調整現有財務分工,並辦理印鑑變更。
決議:
一、
照案通過,並由周臻莉候補理事。
二、
由會務秘書及財務理事於七月初盡快進行本會存簿印鑑變更。
肆、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人:楊碧甘
案由:105年下半年度勞教。
說明:鑑於健保署方忽略工會協商,逕行發函衛服部及人事總局,提議本會於七八月份加強對會員進行勞教,並更新年終加給處理進度。
辦法:
一、
台北預計7/22(五)下午,地點考慮青島東路NGO會館或中華電信工會,梁政負責處理場地租借。
二、
南部預計7/29(五)下午,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區公所或者獅甲站的勞工中心。
決議:照案通過,七月初場地借用進度報告,其餘課程相關事項再和北市產總健泰討論。
第二案
提案人:劉佩玲
案由:公告本會會員近期7天國定假日及相關請補假加班費事宜。
說明:
辦法:等北市產總給下級會員的公告,再寄電子郵件通告會員。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人:楊碧甘
案由:華航空服員罷工聲援。
說明:連署聲援團體、理監事會議會後直接到場聲援、團體名義捐助2500元罷工基金。
決議:照案通過。
圖三:本會理事長與理事聲援華航工會,捐助2500元罷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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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健保署工會與北市產總各會員工會團結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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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本會理監事於華航台北分公司門口,集合準備參加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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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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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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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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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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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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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37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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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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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南街6號台大男四舍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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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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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bequie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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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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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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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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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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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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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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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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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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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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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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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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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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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科學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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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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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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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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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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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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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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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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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組織行動組組長/勞資爭議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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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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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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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意識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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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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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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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水上服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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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30、32期救生班副總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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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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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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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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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
聽
|
說
|
讀
|
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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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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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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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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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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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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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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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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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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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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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處理台灣大學勞資糾紛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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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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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Matlab、R等軟體整理資料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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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編採寫作及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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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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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緊急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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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員及救生教練受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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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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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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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救生員證、救生教練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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