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第四屆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10194日(星期二)中午12301330
地點:台北市許昌街17號(8樓第二會議室)
主席:陳映璉                      記錄:鄭佩儒
壹、與會人員簽到:如簽到簿。
貳、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參、主席致詞:略。
肆、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012月至1017月收支報表,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交付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2
本會100年度收支決算表,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交付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3
本會101年度預算表,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交付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4
本會101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交付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5
有關本會會務人員及無給職會務顧問聘請一案,提請討論。
1.理事會同意聘請並感謝田奇峰先生與汪英達先生擔任本會無給職會務顧問。
2.經理事會無記名表決,出席10人,贊成7人,超過出席人數三分之二,贊成先行試用三個月,以每月六千元聘請陳曉雯小姐擔任秘書,協助本會會務工作。
已按決議執行。
6
擬修訂本會章程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照案通過。
已按決議執行。

伍、提案討論
【提案1
案由:針對部分工會會員代表尚未繳納10159月經常性會費共750元,是否仍具有會員代表資格,提請審議。
提案人:理事會。
說明:
一、   101922日將召開第四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惟目前仍有29名會員代表尚未繳納10159月經常性會費。
二、   經本會電洽勞工局詢問,勞工局江科長表示雖本工會已改組為企業工會,但並未重新改選會員代表,故於會員代表重新改選前,原是工會會員代表仍屬會員代表,惟渠等仍需按月繳交經常性會費。
辦法:擬發函確認這29名會員代表繳納經常性會費之意願,發函內容詳附件一,若無意願繳納經常性會費,將依本會章程第八條,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工會會員停權辦法,予以停權作業。
決議:照案通過。

陸、主席宣佈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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