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01年9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30至13:30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7號6樓
主席:楊碧甘
記錄:陳曉雯
壹、出席:王敏好、吳靜如、胡雲士、姜美媛、董秀珍、楊碧甘、劉珮玲、蘇美幸。
請假:吳淑芳、呂月珠、劉秉均、呂欽菊。
缺席:汪家坤、盧其德、游慈慧。
貳、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參、主席致詞:略。
肆、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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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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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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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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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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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部分工會會員代表尚未繳納101年5至9月經常性會費共750元,是否仍具有會員代表資格,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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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發函確認這29名會員代表繳納經常性會費之意願,發函內容詳附件一,若無意願繳納經常性會費,將依本會章程第八條,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工會會員停權辦法,予以停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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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決議執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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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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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資方要求本會遷出本會辦公室一案,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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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於近日內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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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決議執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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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提案討論:
【提案1】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本會100年度收支決算表,提請審議。
說明:詳如附件一。
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2】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本會101年度預算書,提請審議。
說明:詳如附件二。
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補上上級工會會費部份,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3】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本會101年度收支決算表,提請審議。
說明:詳如附件三。
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4】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有關本會102年度工作計畫書,提請審議。
說明:詳如附件四
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5】
案由:本會102年度預算書,提請審議。
說明:詳如附件五。
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6】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擬修正本會章程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說明:詳如附件六。
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7】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有關本會尚未繳交會費之會員,應如何處置,提請討論。
說明:1.
本會自五月起,開始正式向會員收取經常會費,至今仍有二十九名會員尚未繳交,此舉違反本會章程第二十四條。
2. 根據《中央健康保險局工會會員停權除名辦法》第二條,會員有違反本會章程之行為者,經監事會查證屬實,理事會得依其情節輕重進行處分。
辦法:1.根據《中央健康保險局工會會員停權除名辦法》第二條,對尚未繳交經常會費之會員處以停止出席本會各項會議、訓練活動與代表本會參加各項活動之處分,直至該會員依據本會章程繳清積欠會費並繼續繳納會費、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為止。
2.依據前揭辦法第四條,以書面通知受停權處分之會員。
決議:1.對未繳費會員之處分方式如辦法。
2.本會於101年9月17日以書面通知受停權處分之會員。
【提案8】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擬訂定會員互助慰問金辦法,提請討論。
說明:詳如附件七。
決議:依本次會議討論內容修正後再送交理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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