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會議名稱
104年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時間
104年11月6(五)上午10:00
會議地點
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會議主席
楊碧甘
會議紀錄
陳俊酉
出  席

委託出席

請  假

缺  席

列  席

會 議 議 程
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工會團體協約案。
n  臨時動議
n  散會

壹、    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貳、    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五屆第九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48-9月財務案。
將「五一禮品餘款」修正為「五一代墊款繳回」,其餘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2
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案。
一、 分作議事組、動員組、總務組進行大會籌備。
二、 大會日期定於1226()
三、 大會前籌備理監事會訂於1130()
四、 議事組由秘書處擔任,處理預決算、工作計畫編整,及手冊編輯。
五、 總務組由秘書處先發文至公司,商借會議場地。同時詢問其他備案。
六、 動員組由理事會擔任,負責電話通知。
照案執行
3
工會團體協約案。
一、 應設立禁搭便車條款。
二、 預定於11月大會前,邀請上級工會顧問黃健泰針對團體協約專案講解。其餘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4
工會勞工權益基金案。
一、 提撥金額更改為每年年初提撥兩萬元整。
二、 不另立帳戶,於會計帳上反映即可。
三、 應依工會實際運作情況,對現有版本加以修訂,並將修訂後草案提起下次理事會審議。
第二版草案未修訂完成,順延下次理監事會提出,其於照案執行
5
工會福利互助金案。
一、 1041023日起,由秘書處主動提醒退休會員申請退休慰問金。
二、 10283日修法至今退休之會員,申請資格不受三個月內之申請期限限定。
照案執行
6
工會財務分工案。
一、 會計只負責每個月固定(如會務人員薪資)、大筆匯款(如五一禮品)、或零用金的提領。
二、 日常的零用金支出或小額匯款,皆由出納辦理。
三、 有任何工作上需要,可尋求秘書處支援。
照案執行

參、    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     
案由:工會團體協約案。
說明:邀請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至理監事會,講解團體協約架構,及探討其他工會團體協約談判之案例,詳如本次會議附件。
辦法:提請理事會討論。
決議:
一、  整合工會會員現有的勞動條件資料,草擬工會版本之工作規則。
二、  本次會員代表大會結合勞動教育,針對具體勞動條件問題邀請上級工會講師做討論。

伍、臨時動議

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第五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記錄

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記錄
會議名稱
104年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時間
104年10月23日(五)上午10:00
會議地點
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會議主席
楊碧甘
會議紀錄
陳俊酉
出  席
劉佩玲、鄭佩儒、姜美媛、陳美蓮、黃靖珺、游雪芬、范瑞珠、鄭伊伶、王敏好、徐鈺惠、蘇美幸
委託出席

請  假

缺  席

列  席

會 議 議 程
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本會1048-9月財務案。
第二案: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案。
第三案:工會團體協約案。
第四案:工會勞工權益基金案。
n  臨時動議
n  散會
壹、    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貳、    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五屆第八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4年6-7月財務案。
照案通過

2
信義門診醫務助理出勤爭議案。
照案通過
已執行並將報告書送出。至今未有下文。
3
台北、高屏業務組工作量調查案。
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工會行事曆(104822-931)



參、    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本會1048-9月財務案。
說明:
八月
ü  收入方面
1-1-2經常會費部分,應代扣人數420人,實際代扣人數420人。盧麗玉7-9月以匯款方式繳納會費。
1-2政府補助款部分,為104年度勞動教育補助款。
1-5其他收入部分,為五一禮品自費加購款。

ü  支出方面
2-4-1勞工教育費部分,兩次勞教分別花費70,384(高雄場)31,982(台北場),共102,366元。
本期總共收入129,850元,支出134,358元,結餘為-4,508元。詳細細目請參閱本月收支報表(6頁,附件一)、及本月流水帳(8頁,附件二)。
九月
ü  收入方面
1-1-2經常會費部分,應代扣人數419(王若芬退休),信義門診中心38人未入帳。
本期總共收入57,000元,支出27,246元,結餘為29,754元。詳細細目請參閱本月收支報表(6頁,附件一)、及本月流水帳(8頁,附件二)
辦法:提請理事會審議。
決議:將「五一禮品餘款」修正為「五一代墊款繳回」,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人:組訓暨宣傳組
案由: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案。
說明:時近年底,年初即將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諸多準備工作須開始規劃。
辦法:草擬《104年度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時程(草案)(10頁,附件三),提請理監事會討論與訂定。
決議:
一、  分作議事組、動員組、總務組進行大會籌備。
二、  大會日期定於1226()
三、  大會前籌備理監事會訂於1130()
四、  議事組由秘書處擔任,處理預決算、工作計畫編整,及手冊編輯。
五、  總務組由秘書處先發文至公司,商借會議場地。同時詢問其他備案。
六、  動員組由理事會擔任,負責電話通知。

                                      提案人:     
案由:工會團體協約案。
說明:團體協約為勞工集體之權益保障,其位階高過工作規則與勞工個人之勞動契約,近年來已有多家工會與資方展開協商。
辦法:
一、成立團體協約研究小組。負責研究團體協約相關法令,參與相關課程、討論,並帶回理監事會報告。
二、成立勞動條件調查小組。負責收集各業務組、各單位業務助理的勞動條件,如薪資、工時、與休假等,以為未來協商做好準備。
決議:
一、  應設立禁搭便車條款。
二、  預定於11月大會前,邀請上級工會顧問黃健泰針對團體協約專案講解。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人:      
案由:工會勞工權益基金案。
說明:本會於101922日,第四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預算案上通過勞工權益基金之編列,決議每月提撥5000元,做為會員遇有權益受損時之訴訟儲備金。提撥至今,本基金尚未有清楚之基金來源、補助範圍、補助對象等相關辦法。
辦法:由權益組草擬《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13頁,附件四),提請理監事會討論與訂定,及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決議:
一、  提撥金額更改為每年年初提撥兩萬元整。
二、      不另立帳戶,於會計帳上反映即可。
三、  應依工會實際運作情況,對現有版本加以修訂,並將修訂後草案提起下次理事會審議。

伍、臨時動議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工會福利互助金案。
說明:根據本會《工會福利互助金實施辦法》,退休會員可發給慰問金新台幣壹仟元整。查該辦法實施至今,該慰問金申請人數偏低,應設法讓更多會員知悉此項權益。
決議:
一、  1041023日起,由秘書處主動提醒退休會員申請退休慰問金。
二、  10283日修法至今退休之會員,申請資格不受三個月內之申請期限限定。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工會財務分工案。
說明:針對工會內部財務分工,進行職責的釐清。
決議:
一、  會計只負責每個月固定(如會務人員薪資)、大筆匯款(如五一禮品)、或零用金的提領。
二、  日常的零用金支出或小額匯款,皆由出納辦理。
三、  有任何工作上需要,可尋求秘書處支援。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