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會議名稱
104年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時間
104年11月6(五)上午10:00
會議地點
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會議主席
楊碧甘
會議紀錄
陳俊酉
出  席

委託出席

請  假

缺  席

列  席

會 議 議 程
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工會團體協約案。
n  臨時動議
n  散會

壹、    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貳、    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五屆第九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48-9月財務案。
將「五一禮品餘款」修正為「五一代墊款繳回」,其餘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2
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案。
一、 分作議事組、動員組、總務組進行大會籌備。
二、 大會日期定於1226()
三、 大會前籌備理監事會訂於1130()
四、 議事組由秘書處擔任,處理預決算、工作計畫編整,及手冊編輯。
五、 總務組由秘書處先發文至公司,商借會議場地。同時詢問其他備案。
六、 動員組由理事會擔任,負責電話通知。
照案執行
3
工會團體協約案。
一、 應設立禁搭便車條款。
二、 預定於11月大會前,邀請上級工會顧問黃健泰針對團體協約專案講解。其餘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4
工會勞工權益基金案。
一、 提撥金額更改為每年年初提撥兩萬元整。
二、 不另立帳戶,於會計帳上反映即可。
三、 應依工會實際運作情況,對現有版本加以修訂,並將修訂後草案提起下次理事會審議。
第二版草案未修訂完成,順延下次理監事會提出,其於照案執行
5
工會福利互助金案。
一、 1041023日起,由秘書處主動提醒退休會員申請退休慰問金。
二、 10283日修法至今退休之會員,申請資格不受三個月內之申請期限限定。
照案執行
6
工會財務分工案。
一、 會計只負責每個月固定(如會務人員薪資)、大筆匯款(如五一禮品)、或零用金的提領。
二、 日常的零用金支出或小額匯款,皆由出納辦理。
三、 有任何工作上需要,可尋求秘書處支援。
照案執行

參、    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     
案由:工會團體協約案。
說明:邀請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至理監事會,講解團體協約架構,及探討其他工會團體協約談判之案例,詳如本次會議附件。
辦法:提請理事會討論。
決議:
一、  整合工會會員現有的勞動條件資料,草擬工會版本之工作規則。
二、  本次會員代表大會結合勞動教育,針對具體勞動條件問題邀請上級工會講師做討論。

伍、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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