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 星期一

第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會議名稱
104年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時間
104824日(一)上午1000
會議地點
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會議主席
楊碧甘
會議紀錄
陳俊酉
出  席
楊碧甘、劉佩玲、姜美媛、陳美蓮、黃靖珺、游雪芬、范瑞珠、鄭伊伶、王敏好、徐鈺惠、蘇美幸
委託出席

請  假
鄭佩儒
缺  席

列  席

會 議 議 程
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本會1046-7月財務案。
第二案:信義門診醫務助理出勤爭議案。
n  臨時動議
n  散會

壹、   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貳、   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五屆第七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44-5月財務案。
照案通過

2
104年度勞動教育案。
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3
會務人員薪資調整案。
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年終工作獎金爭取案
104729日,工會針對年終工作獎金議題,與台北市產業總工會邱奕淦副理事長、秘書黃健泰,一同至柯建銘辦公室拜訪柯建銘委員。經過一輪討論與交換意見,柯建銘委員認為關鍵在於所謂「原適用法令規定」所指為何,若解釋得過,建議健保署比照軍公教人員即可,若法令上不通,可再議修法。
       工會行事曆(104612-822)

參、   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本會1046-7月財務案。
說明:
六月
ü  收入方面
1-1-2經常會費部分,應代扣人數424人,其中一門診未入帳8人,與6月份調至信義門診之2人,共短少1,500元。
ü  支出方面
2-2-3購置費部分,為工會電腦購買office軟體,共2,489元。
2-4-2福利服務費部分,182,800元為五一禮品開銷,工會共購買457件,其中自費加購16件共6,400元於七月份入帳。
本期總共收入62,684元,支出282,961元,結餘為-220,277元。詳細細目請參閱本月收支報表(5頁,附件一)、及本月流水帳(7頁,附件二)

七月
ü  收入方面
1-1-2經常會費部分,應代扣人數420(馬永萍,王秀娟、林秋惠退休,游牡丹離職),其中六月未入帳8人、盧麗玉7-9月份會費(16,50)已入帳, 6月份調至信義門診之2人仍未入帳,將於下個月補足。
1-5其他收入部分,為五一禮品自費加購款。
ü  支出方面
2-2-5誤餐費部分,104年度勞教茶點費用,共6,387(相關勞教支出明細見第9頁,附件三)
本期總共收入70,900元,支出34,405元,結餘為36,495元。詳細細目請參閱本月收支報表(5頁,附件一)、及本月流水帳(7頁,附件二)。
辦法:提請理事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人:組訓暨宣傳組
案由:信義門診醫務助理出勤爭議案。
說明:
一、  劉媛萍、楊小榆兩位醫務助理,近日分別被通知於10461日、104717日下班時未登錄指紋。當時兩人皆填寫〈中央健康保險局第二聯合門診中心電子表單逾期未送登記單〉,並配合行政組要求於該日請特別休假半日,以免拖延三日將遭曠職處分。
二、  但是兩人當天皆有出勤,也有同事可作證,工會去電勞動局詢問,勞動局表示半天特休假的懲處確實不合理。
辦法:
一、  工會已介入瞭解協助當事人撰寫報告書(10頁,附件四),目前與當事人確認內容中。
二、  由於當事人當天皆有出勤,卻請半天特別休假,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故若署方堅持維持原懲處,依法應發給當事人特休假加班費。
三、  此情況行之有年,其他醫務助理亦多有疑義,曾多次向主管反映而未果。當事人希望要求署方修改作法,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
四、  未來若與署方協調不成,工會是否協助當事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提起勞動檢查,提請理事會討論。
決議:視情況可辦理醫務助理聯署,其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提案人:楊碧甘
案由:台北、高屏業務組工作量調查案。
說明:
一、  費用組會員反映時常有超時工作之情形。
二、  加班時數一個月只有20小時,且不能選擇給付加班費。
辦法:由工會先彙整會員工作現場情況,未來不排除提起勞動檢查。
決議:照案通過。

陸、散會

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第五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記錄

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記錄
會議名稱
104年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時間
104616日(二)上午1000
會議地點
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會議主席
楊碧甘
會議紀錄
陳俊酉
出  席
楊碧甘、鄭佩儒、姜美媛、范瑞珠、游雪芬、王敏好、徐鈺惠
委託出席

請  假
劉佩玲、陳美蓮、黃靖珺、鄭伊伶、蘇美幸
缺  席

列  席

會 議 議 程
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本會1044-5月財務案。
第二案:104年度勞動教育案。
第三案:會務人員薪資調整案。
n  臨時動議
n  散會

壹、    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貳、    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五屆第六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42-3月財務案。
照案通過

2
門診中心裁撤案。
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3
業務助理特別休假短給案。
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4
104年度勞動教育案。
照案通過
照案執行
       業務助理特別休假短給案
10424日,工會針對台北業務組數名業務助理特別休假因署方計算錯誤而短給一案,與受影響之會員進行分析與討論。年後工會常務理事劉佩玲與人事室視察協商,視察表示無編列預算可用。故工會收集資料之後,於104325日正式向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414日工會提出勞方調解委員名單,調解確定於513日早上舉行。
5月初署方陸續有嘗試私下和解的動作,十位當事人未能同意,堅持要署方正式行文、公告。雙方持續協商到調解前一天,才終於以署方發文同意年底未修畢之特休假可發給工資、工會與當事人撤回申請作結。
       工會行事曆(104416-612)

參、    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本會1044-5月財務案。
說明:

四月
ü  收入方面
1-1-2經常會費部分,含一門診未入帳之十人,與2月份信義門診調至總署之4人,共1,800元。
ü  支出方面
2-4-2福利服務費部分,為會員住院慰問金(李玲淑、張瑀翎),共1,200元。
本期總共收入65,700元,支出26,630元,結餘為39,066元。詳細細目請參閱本月收支報表(5頁,附件一)、及本月流水帳(7頁,附件三)

五月
ü  支出方面
2-6上級工會會費部分,為北市產總3-6月份會費,與台北市總工會年度會費,共27,000元。
本期總共收入63,450元,支出44,516元,結餘為18,934元。詳細細目請參閱本月收支報表(6頁,附件二)、及本月流水帳(8頁,附件三)。
辦法:提請理事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人:組訓暨宣傳組
案由:104年度勞動教育案。
說明:本年度勞動教育訂於626日、73日分別於高雄、台北進行。目前高雄場報名人數71人,台北場報名人數47人。
辦法:相關分工(詳見附件四),提請理事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會務人員薪資調整案。
說明:本會會務秘書陳俊酉今年6月份自學校結業,年資也將於9月份滿一年,考量其生計與工會需求,擬適度調整薪資。
辦法:視其工會實務需求與財務狀況,訂定相關會務人員薪資調整辦法。
決議:自104年度9月份起,調昇月薪2,000元整。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