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三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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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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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三次理監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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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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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3月22日(二)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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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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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保署工會會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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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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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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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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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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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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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佩玲、鄭佩儒、姜美媛、陳美蓮、黃靖珺、游雪芬、范瑞珠、鄭伊伶、王敏好、徐鈺惠、蘇美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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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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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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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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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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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議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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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會議開始
n 工作報告
n 提案討論
第一案:審查本會104年12月、105年1月、2月財務案
第二案:去年底加班時數強制更改為補休案
第三案:105年度勞動教育案
第四案:本會財務分工調整案。
第五案:105年度五一禮品案。
臨時動議
n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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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報告
1.
第五屆第十二次理事會議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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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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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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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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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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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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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04年度(104年1月至104年11月30日)歲入歲出收支決算餘絀表,提請審議確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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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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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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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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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05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確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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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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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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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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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05年度收支預算書,提請審議確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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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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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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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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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提請審議確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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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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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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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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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工作分工,提請討論確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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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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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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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會提起修改工作規則27條,年終工作津貼調整至1.5個月案
99年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健康保險局改制為政府機關;1月6日,行政院長吳敦義宣布臨時人員比照公務人員,將發給一個半月年終工作獎金。自此工會多次發文向局方爭取年終津貼政策的落實,並委託黃淑英、侯彩鳳等立法委員召開多次協調會。
100年3月28日局方的勞資協調會議上,勞資雙方雖達成協議,工會爭取到國民旅遊卡的補助,但年終工作津貼部分,衛生署仍堅持改制前作法,最高只發給一個月的津貼。
其後工會仍多方尋求工會組織、政治人物、專家學者之協助,始終未有斬獲。主要爭點係資方認為改制為行政機關後,其組織法第六條第四項認定年終獎金應遵循過往規定,又改制前之工作規則第27條規定業務助理工作津貼最高發給一個月云云。
本會不同意上述觀點,主要由於組織法第六條第四項意旨為肯定業務助理對健保之貢獻,故保障其制度免於不利變更,不應擴張解釋為優於原規定之變更亦不准許。
據此立場,工會於105年3月8日,再邀請署方共同商議修改工作規則27條,將業務助理年終工作津貼提高至1.5個月,並於3月14日獲得署方回覆,將於3月22日進行勞資協商。(詳如附件一)
3.
工會行事曆(104/12/01-10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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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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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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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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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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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四次臨時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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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劉佩玲、姜美媛、陳美蓮、黃靖珺、范瑞珠、鄭伊伶、王敏好、徐鈺惠、蘇美幸、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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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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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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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姜美媛、范瑞珠、王敏好、徐鈺惠、游雪芬、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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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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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場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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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鄭佩儒、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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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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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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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范瑞珠、王敏好、蘇美幸、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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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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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工會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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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鄭佩儒、姜美媛、陳美蓮、黃靖珺、范瑞珠、鄭伊伶、王敏好、徐鈺惠、眾會員代表與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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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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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產業工會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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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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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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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總部擴大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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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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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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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瓦斯工會副理事長遭惡意解僱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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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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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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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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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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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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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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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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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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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工會年終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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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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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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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王司長拜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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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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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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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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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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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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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監事王敏好父親公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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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劉佩玲、姜美媛、蘇美幸、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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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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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山飯店工會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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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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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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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團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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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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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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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朱立倫競選總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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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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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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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錄影會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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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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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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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立法院開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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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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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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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爭取國定假日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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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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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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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第七屆第六次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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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碧甘、陳俊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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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審查本會104年12月、105年1月、2月財務案。
說明: 本會104年12月、105年1月、2月財務報告(詳見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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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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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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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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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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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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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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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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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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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123,513元
支出:134,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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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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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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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62,772元
支出:27,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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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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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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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62,772元
支出:39,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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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迄今結餘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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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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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提請理事會審議確認。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人:權益組
案由:去年底加班時數強制更改為補休案(詳見附件二)。
說明:
104年12月10日,署方人事室於發出之104AK06029號請辦單(見附件一,內容略以:由於本(104)年度加班費已用罄,故104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間之加班時數,無論是否選擇支領加班費,一律以補休方式辦理。)。
104年12月14日本會向會員們發出公報後,分別於105年1月22日、及3月2日發文署方,建請署方依照勞動法令規定,公告適法之辦法。3月4日,人事室張再生視察表示願與本會商議相關處理辦法。
105年3月7日,本會常務理事及會務秘書,與人事室張視察於總署九樓進行商議。本會常務理事申明工會訴求,希望署方體諒基層員工之辛勞,為配合署方業務,犧牲休息時間付出勞務,本不該連法定的基本權益都被剝奪,並重申:加班時數支領加班費或改為補休之決定,應遵照個別同仁之意願。張視察表示願協助與署方再做溝通,將會給予工會正式答覆。
105年3月14日,署方正式回函,表示已徵詢個別意見,宣稱該等人員均接受事後補休,並發出105AK05219號請辦單,提醒同仁於半年內盡快補休。
辦法:擬以工會名義,提起勞資爭議調解,提請理事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人:組訓暨宣傳組
案由:105年度勞動教育案。
說明:
一、 本上半年度本會申請到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教育經費補助,共60,000元。
二、 依第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議決議,本年度勞教規劃,擬至少舉辦北、南兩場,視本年度預算情形辦理。
三、 課程設計可納入本年度重點工作年終工作獎金案,或近期加班費爭議衍伸的各項基本勞動權益討論。
辦法:提請理監事會討論。
決議:北南合併為一場,於中部舉辦。課程設計以本年度重點工作年終工作獎金案為主。其餘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人:理事游雪芬
案由:本會財務分工調整案。
說明:本人自104年起,即擔任會計一職,近來由於諸事繁忙,漸感無法勝任,故提出職務調整之需求。
辦法:提請理事會討論調整方案。
決議:年底理事即將改選,暫不調動職位。
第五案
提案人:總務暨福利組
案由:105年度五一禮品案。
說明:時值三月下旬,須開始規劃五月初五一勞動節會員禮品。
辦法:提請理監事會討論。
決議:品項為7-11超商禮物卡,面額300元。領取資格以4月1日仍具有會員身份,並繳納會費者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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