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第四屆第六次臨時監事會會議記錄


時間:102924日(星期1300
地點:壽德大樓9第三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
出席:陳映璉、王嘉鈴、張秋月、鄭佩儒。
請假:康錦芬。
列席:楊碧甘、王敏好、劉佩玲、蘇美幸、吳靜如、姜美媛、董秀珍、呂欽菊、汪英達、陳曉雯。
主席:陳映璉 記錄:陳曉雯
壹、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主席致詞:略。
、第四屆第臨時監事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3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提請大會審議。

按決議執行。
2
本會103年度預算表,提請審議
提請大會審議。

按決議執行。
3
擬修正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提請大會討論。

按決議執行。
4
本會會員停權除名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提請大會審議。

按決議執行。
5
有關盧其德理事之會員權利,提請討論。
1.依據本會章程第八條予盧其德理事以停權處分
2.提請大會追認。
按決議執行。
6
本會推派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第6屆勞工代表(委員)名單,提請審議。
1.名單照案通過。
2.理事會得視情況改派代表。
按決議執行。
7
擬修正本會章程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提請大會討論。
按決議執行。

肆、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有關本會聘請法律顧問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1.本會因資方違反慣例,於102523日新發出之工作分工表中要求本會理事長擔任承辦人,並經本會三次發文表達訴求未果後,於1026月底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2.丁穩勝律師於本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期間,提供許多協助,建議本會聘請丁律師擔任本會法律顧問,以協助本會各項法律事務諮詢。
辦法:本會聘請丁穩勝律師擔任本會法律顧問。
決議:1.照案通過。
2.有關本會聘請法律顧問費用將另行與丁穩勝律師協商。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有關本會揚理事長碧甘電腦遭資方扣押一案,後續如何處理,提請討論
說明:1029月,本會理事長因請會務假公出拜會友會,無法及時處理會務,故請本會秘書開啟電腦處理,卻遭人事部專員溫怡珺將工會秘書驅離現場,並強行扣押理事長電腦。
辦法1.由於資方對本會理事長敵意甚顯,故本會提請確認:無論本會楊理事長碧甘遭資方任何懲處,本會均承認其會籍,並提請下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2.若楊理事長碧甘遭資方不當懲處,本會將採取勞資爭議調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等必要行動。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第四屆第七次臨時理事會會議記錄


時間:102924日(星期1230
地點:壽德大樓9第三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
出席:楊碧甘、王敏好、劉佩玲、蘇美幸、吳靜如、姜美媛、董秀珍、呂欽菊。
請假:劉秉均、胡雲士、吳淑芳。
缺席:汪家坤。
列席:陳映璉、王嘉鈴、張秋月、鄭佩儒、汪英達、陳曉雯。
主席:楊碧甘 記錄:陳曉雯
壹、主席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主席致詞:略。
、第四屆第臨時理事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案號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本會103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提請大會審議。

按決議執行。
2
本會103年度預算表,提請審議
提請大會審議。

按決議執行。
3
擬修正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提請大會討論。

按決議執行。
4
本會會員停權除名辦法提請大會審議
提請大會審議。

按決議執行。
5
有關盧其德理事之會員權利,提請討論。
1.依據本會章程第八條予盧其德理事以停權處分
2.提請大會追認。
按決議執行。
6
本會推派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第6屆勞工代表(委員)名單,提請審議。
1.名單照案通過。
2.理事會得視情況改派代表。
按決議執行。
7
擬修正本會章程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提請大會討論。
按決議執行。

肆、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有關本會聘請法律顧問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1.本會因資方違反慣例,於102523日新發出之工作分工表中要求本會理事長擔任承辦人,並經本會三次發文表達訴求未果後,於1026月底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2.丁穩勝律師於本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期間,提供許多協助,建議本會聘請丁律師擔任本會法律顧問,以協助本會各項法律事務諮詢。
辦法:本會聘請丁穩勝律師擔任本會法律顧問。
決議:1.照案通過。
2.有關本會聘請法律顧問費用將另行與丁穩勝律師協商。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有關本會揚理事長碧甘電腦遭資方扣押一案,後續如何處理,提請討論
說明:1029月,本會理事長因請會務假公出拜會友會,無法及時處理會務,故請本會秘書開啟電腦處理,卻遭人事部專員溫怡珺將工會秘書驅離現場,並強行扣押理事長電腦。
決議:1.由於資方對本會理事長敵意甚顯,故本會提請確認:無論本會楊理事長碧甘遭資方任何懲處,本會均承認其會籍,並提請下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2.若楊理事長碧甘遭資方不當懲處,本會將採取勞資爭議調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等必要行動。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